11月7日,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5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己获通过。该债券将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基础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含)。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上述债券分为两个品种,两个品种间可双向互拨。其中,品种一的基础期限为3年,品种二的基础期限为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基础期限,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11月6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在网下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品种一利率询价期间为3.60%-4.50%,品种二利率询价区间为4.00%-4.50%。
根据询价结果显示,最终确定该等债券仅发行品种一,票面利率为4.20%。
关于募资用途,首创股份表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其中不超过 22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银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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