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1日讯 昨日晚间,中国银河(601881.SH)发布公告称,公司于8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刘冰先生担任公司业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冰担任公司业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聘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冰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相关人员简历:
刘冰,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中**员,工商管理硕士。刘冰1992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建设银行盐城分行信托投资公司、南昌科瑞集团证券部、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10年8月至2013年2月任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总部常务副总经理;2013年3月加入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历任资产管理分公司董事总经理、资产管理事业部副总经理;2017年9月加入银河证券,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任银河证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至2020年5月任银河证券北京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银河证券财富管理总部总经理,2023年6月至今兼任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