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监会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廖英强因操纵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买卖交易超15亿!被证监会没收违法所得4300万元,并处8600万元罚款。一共罚没近1.3亿元。
“抢帽子”,是指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并对该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以便通过期待的市场波动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
廖英强是高收视率证券类品牌节目的嘉宾主持。2012年2月至2016年4月,廖英强在上海广播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节目担任嘉宾主持人。《谈股论金》作为第一财经证券类品牌节目,始终保持较高人气,收视率表现稳定。廖英强还从2014年9月开始担任第一财经频道周播节目《谈股论金之英强开讲》的嘉宾主持。上述两档节目在上海地区的收视率均高于同时段所有频道财经类节目在上海地区的平均收视率。
廖英强作为大股东的上海股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通过“爱股轩”网站的APP,以解盘视频“金钱风暴”“股动钱潮”等节目以及新浪微博、博客、土豆网等互联网平台进行推广和宣传。2015年,股轩文化在上海举办多场培训讲座,讲座视频放在“爱股轩”网站上,以提高股轩文化知名度。随着股轩文化的推广活动,廖英强也积累了一定粉丝,其博客点击率较高。
廖英强通过在电视台主持高收视率的证券类品牌节目积累名气和受众,再辅以互联网各类平台宣传和推广,开办培训讲座等形式,具有了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发布了含有荐股内容的博客60篇,平均点击次数为110399次。
在其微博、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公开评价、推荐“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共46次。
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公开荐股下午开盘后或次日集中卖出相关股票,违法所得共计4310万元。
分析人士表示,“其实这么多年,电视股评栏目一直存在于电视台,也是不少投资者获取证券资讯的一个重要渠道,如此公开的一个栏目,主持人自然很多,栏目很难进行监管主持人的非法炒股荐股记录,所以,也只能呼吁证券从业人员在录制节目或者是通过其他形式发布投资咨询,恪守职业道德,不要被利欲熏心。”
首先,涉案者善于借助主流媒体影响市场。朱炜明案中,“谈股论金”是某知名财经频道证券类谈话节目,收视率在证券节目中长期排名靠前,受众广、影响大。
其次,荐股渠道向各类新兴媒体渗透。借助博客、微博等社交工具精准、高效传播的优势,一些所谓“大V”以节目嘉宾身份亮相,利用其高人气大肆推荐股票,误导投资者的同时谋取私利。
再次,反向交易隐蔽性强。例如,为逃避查处,朱炜明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先建仓布局,后配合其荐股行为进行反向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2月10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全国证券期货工作监管会议上点名批评“黑嘴”称,有些券商的分析师“语不惊人死不休”,预测指数能到个位,“全球没有券商经济学家这么预测的,黑嘴又多年没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