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网北京8月4日讯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网站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深金罚决字〔2023〕5号、6号、7号)显示,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外包治理体系缺失、关键信息科技外包合同条款缺失。深圳监管局依据《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百六十一条,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
王柱对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信息科技外包治理体系缺失、关键信息科技外包合同条款缺失行为负直接责任,深圳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百七十一条,对王柱警告并罚款1.5万元。
黄伟对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信息科技外包治理体系缺失、关键信息科技外包合同条款缺失行为负管理责任,深圳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百七十一条,对黄伟警告并罚款1.5万元。
相关法规:
《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第四十三条:银行保险机构违反本办法要求的,银**及其派出机构依法予以纠正,并视情况予以问责或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百六十一条:保险公司有本法**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百六十条至**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