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是弥补养老等社会保障资金缺口的最有效方法。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是上市公司国有股的划转。在这里,本人抛砖引玉,希望上市公司国有股划转社保政策能够完善起来。因为目前A股市场存在着这样一项上市公司国有股划转社保政策,那就是由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于2009年6月19日下发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从该《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以及执行的情况来看,该《实施办法》存在两大明显的政策性短板,从而导致上市公司国有股划转社保不力。
中国石油是一个例证。中国石油A股首发上市时,国有股规模高达1579.22亿股,如果是按国有股数量挂钩,按10%的转让比例,转持的股份数就高达157.92亿股。但由于中国石油首发A股规模只有40亿股,因此,中国石油的国有股东只需要划转4亿股给社保基金持有就够了。可见由于国有股转持政策的不完善,从而导致社保基金转持的国有股数量大大减少。
因此,要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国有股划转社保政策,解决上市公司国有股划转社保不力问题,关键就是要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解决上述两大短板。比如规定,所有上市公司的国有股都必须按10%的比例划转社保基金持有,而不是按首发上市规模的10%来划转,如此一来,《实施办法》的两大短板也就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