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有哪些具体内容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合规监察员:
(一)《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自被期货监管部门撤销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3年;
(三)本局认定的其他情形。
合规监察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正直诚实,品行良好;
(二)熟悉业务,熟悉期货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备合规管理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期货从业资格,二年以上期货从业经验,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及风险控制能力;
(四)通过福建省证券期货业协会组织的资质测试;
(五)本局规定的其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