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6日讯 证监会网站今日披露了《关于同意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和《关于同意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会同意上述2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上述2家公司均拟在创业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