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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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一口气出售4家子公司股权后,威华股份收到了深交所的问询。
近日,深交所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公司2020年业绩的影响等问题。
此前,公司公告称,公司拟向宏瑞泽实业出售公司持有的河北威利邦55%股权、湖北威利邦55%股权、广东威利邦55%股权,交易总价为82379万元;向盛屯集团出售公司持有的辽宁威利邦55%股权,交易价格为9700.04万元,合计9.21亿元,交易对方以现金作为交易对价。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继续持有河北威利邦、湖北威利邦、广东威利邦及辽宁威利邦各45%股权。
评估是否合理
本次交易中,威华股份拟以现金方式向盛屯集团、宏瑞泽实业出售所持标的公司55%股权。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盛屯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8897.88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96%,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宏瑞泽实业为盛屯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显示,截至2020年5月31日,标的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4.11亿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6.74亿元,增值2.63亿元,增值率18.62%。其中,河北威利邦、湖北威利邦、广东威利邦、辽宁威利邦的评估值分别为37650万元、33270万元、78860万元、17636.44万元,增值率分别为8.20%、1.78%、32.37%、25.24%。
交易双方经协商后,本次出售的4家标的公司5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9.21亿元。
此外,辽宁威利邦最近两年又一期总资产逐年下降,截至2020年5月31日的固定资产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25.17%,主要系2020年初辽宁威利邦停产,出于谨慎考虑对房屋、机器设备及建筑物计提了减值准备。
对此,深交所提出质疑,上述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合理?
业绩下滑
本次交易完成前,威华股份的主营业务分为两大板块,一是新能源材料业务,主要是锂盐和稀土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二是纤维板的生产与销售、林木种植与销售。
2018年-2019年,公司来自新能源材料业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34亿元、7.51亿元,来自纤维板及林木业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6.85亿元、15.27亿元。
虽然公司来自纤维板及林木业务的收入占比更高,但其认为,纤维板及林木业务竞争较为激烈,价格维持压力较大,对公司人员精力以及生产经营资金的投入提出了较高要求。
反之,公司预计新能源材料行业将在中长期内保持较高的景气度,公司看好新能源材料的发展前景。在现有条件下,公司将集中精力和资源做大做强锂盐产业链,聚焦新能源材料主营业务成为较优选择,以实现收入和利润的快速增长。
而本次出售的4家子公司均是主营纤维板的生产与销售、林木种植与销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剥离纤维板业务,主业聚焦于新能源材料业务。
此外,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预计可以获得超过9亿元现金,资本结构得到优化。由于公司锂业板块对资本和流动资金投入的需求较大,产销规模扩大伴随着产能投资的增长,形成了较高的资产负债率。
据悉,标的资产2019年营业收入、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占威华股份比重分别为66.6%、47.81%和58.57%。
深交所问询函显示,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仍持有标的资产45%股权,备考财务报表显示,公司2019年备考营业收入下降66.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降47%。
实际上,不考虑剥离上述公司股权,上市公司的业绩也出现了断崖式下滑。
数据显示,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22.79亿元,同比减少9.51%;归母净利润亏损5924.06万元,上年同期净利润1.08亿元,由盈转亏。2020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7.53亿元,同比下降28.95%;净利润-1.67亿元,同比下降385%。今年上半年,公司纤维板和锂盐两个板块的营收均出现不同程度下滑,分别下滑30.91%和22.51%。
在此背景下,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公司2020年业绩的影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