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5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专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2年6月30日依法受理了上专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2023年7月20日,上专股份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上专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上专股份主营业务为通风系统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定制化、集成化和智能化的通风系统设备和整体解决方案,是国内专业通风领域技术领先、产品覆盖面广的设备制造商和服务商之一。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盈峰环境持有公司股份6,574.17万股,持股比例为60.2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何剑锋直接持有盈峰环境1.9976%股份,并通过盈峰集团、宁波盈峰间接持有盈峰环境43.3277%股份,系盈峰环境的实际控制人。因此,何剑锋通过盈峰环境间接控制公司60.2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上专股份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不超过3,640.19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股份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公司原有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原拟募集资金34,000.00万元,分别用于年产72,000台风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上专股份的保荐机构为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郑灶顺、李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