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9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今日公布的福建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闽银保监罚决字〔2023〕22号)显示,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福建银保监局依据《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五条对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0.5万元罚款。
相关法规: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保险公司不得委托医疗机构或者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违反本办法,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