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网北京7月22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远新材”)**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2年8月12日依法受理了光远新材**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2023年7月18日,光远新材向深交所提交了《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保荐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光远新材**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光远新材自成立以来专注于电子级玻璃纤维行业,专业从事电子纱和电子布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志伟直接持有公司35.33%股份,间接持有公司0.54%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5.87%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光远新材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66,321,600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原拟募集资金260,000.00万元,用于年产7万吨高性能超细电子纱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1亿米高性能电子布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年产8000万米高性能超薄电子布生产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光远新材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宇涛、王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