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5月29日公告,5月26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及《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上述法院文书涉及公司借款逾期后,相关债权人对公司及其他主体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公司前期在《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的公告》中已对部分保全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仁东控股股权被司法冻结)进行了披露,现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送达的相关文书资料。
申请人华融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合利保理、合利金融、仁东信息、仁东天津、霍东及公司等相关主体名下银行存款2.6亿元或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名下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深圳国际仲裁院将保全申请书等材料提交至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相关规定,裁定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以价值2.6亿元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