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中轩”)的通知,香港中轩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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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香港中轩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彪先生、李丹宁女士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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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香港中轩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香港中轩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