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东建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39,818.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4.44%。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股份”或“公司”)、田汉、王维东于2019年6月21日与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农商行”)签订了编号分别为(2019)海农商行高保字〔G2〕第0147号、0148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京汉股份、田汉、王维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华东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建设”)与海安农商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形成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两份合同的担保额度分别为6,000万元、2,5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2019年3月26日、2019年4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额度的议案》,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100亿元的限额内,且在各子公司分别额度内,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债务融资等多种形式融资计划提供担保(包括超过本公司净资产50%以后的借款担保),其中为公司其他业务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亿元,授权华东建设预计担保金额为6亿元,因本次担保事项为续贷担保,故本次担保前为华东建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5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华东建设的担保额度剩余51,5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南通华东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01月12日
住所: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开发区迎宾路8号
法定代表人:王维东
注册资本:19,348万元整
主营业务范围:建筑、机电、市政公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金属门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业劳务分包;建筑装修装饰、起重设备安装、建筑机电安装、防水防腐保温、电子与智能化、城市及道路照明、建筑幕墙、钢结构、消防设施、地基与基础、桥梁、隧道、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设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机械、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江苏金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华东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66.86%。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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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2018年数据已经审计。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田汉
王维东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分别为:6,000万元、2,500万元。
2、担保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若保证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各保证人之间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东建设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顺利获得融资资源,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且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银行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银行借款的风险,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田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维东为江苏金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京汉股份、田汉、王维东之间对华东建设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平公正,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向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39,818.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4.44%。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京汉股份与海安农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6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空港领航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85,318.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8.06%。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股份”或“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领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领航”)于2019年6月24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溧水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南京溧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南京江宁支行”)签署《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空港领航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领航”)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农行南京溧水支行及中行南京江宁支行签订的《南京空港大通关基地建设项目人民币7亿元银团贷款合同》所形成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45,5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2019年3月26日、2019年4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额度的议案》,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100亿元的限额内,且在各子公司分别额度内,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债务融资等多种形式融资计划提供担保(包括超过本公司净资产50%以后的借款担保),其中为公司房地产业务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4亿元,授权空港领航预计担保金额为8亿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空港领航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空港领航的担保额度剩余34,5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空港领航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25日
住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紫金科创中心508-511室
法定代表人:潘力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服务、仓储服务、仓储设施的经营管理及相关的咨询和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领航持有其55%股权,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35%股权,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
空港领航不是失信被执行人,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26.57%。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溧水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保证人: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领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45,5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自本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45,500万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其他股东方担保情况:股东方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有限公司按其35%的持股比例为本次银团贷款事项提供融资担保;股东方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按其持股比例10%提供了《流动性资金支持函》,未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空港领航银团贷款将用于南京空港大通关基地项目建设,公司及子公司京汉置业、联合领航为本次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空港领航顺利获得融资资源,推动南京空港大通关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发展。鉴于空港领航目前经营状况良好,银行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银行借款的风险,财务风险可控,公司及子公司京汉置业、联合领航为其提供融资担保,股东方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另一股东方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按其股权比例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85,318.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8.06%。
1、京汉股份、京汉置业、联合领航与农行南京溧水支行、中行南京江宁支行签署的《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