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日讯 捷佳伟创(300724.SZ)今日收报111.67元,跌幅0.61%。
昨晚,捷佳伟创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6100.00万元(含961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钙钛矿及钙钛矿叠层设备产业化、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6100.00万元(含961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本次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捷佳伟创上市以来共进行2次募资(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共计募资36.33亿元。
捷佳伟创2018年8月1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电池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捷佳伟创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8000万股,发行价为14.16元,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费用为1.06元/股,发行费用为8519.64万元,财务顾问为国信证券。
捷佳伟创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1.3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48亿元,分别用于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捷佳伟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4号)同意,公司于2021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480245股,发行价格为94.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879.95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120.04万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4月8日全部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12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37号《验资报告》。
捷佳伟创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捷佳伟创实现营业收入60.05亿元,同比增长18.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7亿元,同比增长45.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71亿元,同比增长46.9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51亿元,同比增长7.54%。
捷佳伟创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2023年一季度,捷佳伟创实现营业收入19.31亿元,同比增长41.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6亿元,同比增长23.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7亿元,同比增长21.5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2亿元,同比增长2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