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息了解,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发文,调整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也就是说自7月10日起,该**的商转公**(含商转公组合**)业务仅支持拥有**一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办理,关于具体的相关政策详情如下:
通知明确,商转公**业务支持拥有**一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办理,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
同时,商转公**业务实行动态管理,商转公**业务根据该**个贷率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当月个贷率达到85%或90%阈值时,该**于次月5日前向社会公布动态管理措施。
当个贷率在85%以下,根据预约情况正常受理商转公**业务;当个贷率介于85%(含)和90%之间时,综合考虑**业务受理和资金运行状况,对商转公**业务预约进行适度限流;当个贷率高于90%(含)时,暂缓商转公**业务预约及受理;商转公业务暂缓后,个贷率下降至85%(含)以下并持续6个月,可启动商转公**业务。
通知自2023年7月10日起施行,2023年7月10日以后进件的商转公**按本通知规定执行。7月10日前职工没有在线上取得预约号的,可携带规定资料前往智慧信贷厅进件受理。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