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隆光电终止上交所主板IPO 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日讯 上交所网站于6月30日发布关于终止对重庆宇隆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隆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3月4日依法受理了宇隆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3年6月29日,宇隆光电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重庆宇隆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宇隆光电〔2023〕12号)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重庆宇隆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中信证券〔2023〕184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宇隆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宇隆光电主要从事精密控制板和精密功能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销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王亚龙直接持有公司42.30%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没有发生变更。王亚龙、李红燕夫妇合计控制公司73.01%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王亚龙、李红燕夫妇直接持有公司59.31%股权,并通过宇隆企业管理、共青城瑞麟、共青城君成、共青城晓荷、共青城高展控制公司13.70%股权,二人合计控制公司73.01%股权。 

  

  宇隆光电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低于43,033,616股,且不超过129,100,845股。公司原拟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分别用于OLED控制板及液晶模组控制板和精密模切生产基地项目、重庆宇隆光电生产基地二期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宇隆光电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纯钦、王家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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