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巢东股份 证券代码:600318 编号:临2015—014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2 月 6 日、2 月 9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信息披露监管
的通知》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15 年 2 月 6 日、9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2015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
相关议案,并于 2015 年 1 月 27 日进行披露。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
【2015】0090 号),公司对函件所涉问题进行回复,并对重大资
产重组预案进行更新与修订,修订后的预案全文和摘要于 2015
年 2 月 6 日对外披露。
除上述事项外: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不存在
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
它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向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征询确认,除了前述及在指定
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均承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
重大信息,未来三个月内,亦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
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
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