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上述执行裁定书落款为8月20日,公布日期为8月30日。
早在8月17日,宝德股份发布关于委托贷款项目的风险提示暨重大执行申请事项的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庆汇租赁旗下的湖州庆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庆汇”、“申请执行人”)部分委托贷款项目可能存在风险,为了控制相关风险,湖州庆汇已向法院申请了部分项目的强制执行。本案已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始执行。
本次纠纷来时已久。
公告显示,湖州庆汇合计向永泰集团提供三期委托贷款,第一期已履行完毕,第二期及第三期委托贷款本金合计人民币 12.5 亿元,相关委托贷款合同及增信措施均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手续。
宝德股份表示,近期,由于永泰集团下属上市公司永泰能源未能按时兑付短期融资债券, 流动性出现一定困难。庆汇租赁在获悉相关事项后,第一时间成立工作小组,密切跟踪相关 事项的进展,评估相关委托贷款项目的还款风险。为了将项目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湖州庆汇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对第二期本金为 5 亿 元的委托贷款项目申请了强制执行,并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收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
根据公告,具体的执行请求包括:
1)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截至2018 年 7 月 20 日提前到期日为止的应付未付 贷款本金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大写:伍亿元整);
2)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截至2018 年 7 月 20 日提前到期日为止的应付未付利息 22833333.33 元;
3)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截至2018 年 7 月 20 日提前到期日为止应付未付复利 460000 元(大写:肆拾陆万元整);
4)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应付未付违约金 500000 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5)自 2018 年 7 月 20 日(含)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不含)止的罚息和复利(不超过 年利率 24%);
6)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公证费用人民币 900000.00 元(大写:玖拾万元整); 7)依法对永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永泰集团有限公司 10%的股权进行拍卖、变卖, 所得价款由申请人优先受偿。
以上金额暂算至 2018 年 7 月 20 日共计人民币 524693333.33 元。
宝德股份表示,本次申请执行项目的质押物为永泰科技持有的永泰集团 9.89%股权(对应出资额 61983.714 万元),同时由永泰集团实际控制人王广西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鉴于本次申请执行事项尚未执行完毕,上述申请执行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 性。
自从今年7月违约后,永泰能源及其背后的永泰集团使出浑身解数实施自救。7月8日,王广西在北京举行的媒体见面会上表示,首先要反思自己,没有管控好负债规模和负债率。对于违约后的工作,王广西透露,我们有150亿的资产还要出售,还将实施240亿元左右的债转股。
7月13日,永泰能源公告,为了筹措资金,偿还公司债务,切实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第一批资产出售计划,具体包括徐州沛县发电项目、延安发电项目以及晋城银行股权等一系列资产,涉及项目初始出资额合计超200亿元。
据新京报8月19日独家报道, 江苏开金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生股权变动,意味着永泰集团退出国开行旗下一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这是继联环药业集团、西藏永泰之后,永泰集团第三次资产出售行动。
除了资产出售外,永泰集团和永泰能源也在寻找白马骑士。8月23日,永泰能源公告称,其控股股东永泰集团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京能集团”)签署了《战略重组合作意向协议》(下称《协议》),后续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可能。永泰集团愿以全部资产作为标的物,按市场公允价值,实现京能集团对永泰集团的绝对控股。在整体并购合作期间,永泰集团同意京能集团可对永泰集团的部分感兴趣资产进行先期并购。
宝德股份此前在公告中表示,未来,如永泰集团未能解决流动性问题,上述委托贷款项目可能存在到期 无法全额收回本息的可能性,将对庆汇租赁及本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公司会计政策,依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已计提了部分资产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