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依诺终止上交所科创板IPO

  

  **经济网北京6月30日讯 上交所网站于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飞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依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2年12月30日依法受理了飞依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3年6月29日,飞依诺和保荐人****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飞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飞依诺〔2023〕第0001号)和《****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飞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中金证交〔2023〕0107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飞依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飞依诺是一家由研发创新驱动的数字化彩超设备生产商,专注于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仪及其相关技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丽水晨鑫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晨鑫”)持有飞依诺2,891.3224万股股份,占飞依诺股份总数的35.6953%,为飞依诺控股股东。 

  

  飞依诺的实际控制人为奚水和田园,二人系夫妻关系。其合计持有飞依诺股东丽水晨鑫、丽水高森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高森”)、丽水鹏淼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鹏淼”)、丽水志焱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志焱”)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丽水原垚企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丽水原垚”)100%的股权,通过丽水原垚间接控制丽水晨鑫、丽水鹏淼、丽水志焱、丽水高森合计控制飞依诺49.2195%的表决权,为飞依诺的实际控制人。 

  

  飞依诺原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700万股(未考虑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105万股。 

  

  飞依诺原拟募集资金112,215.27万元,分别用于生产基地升级项目、新产品研发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飞依诺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陶泽旻、魏德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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