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8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高密银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2年6月17日依法受理了银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2023年6月20日,银鹰新材向深交所提交了《高密银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撤销保荐高密银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银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银鹰新材主营业务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非离子型纤维素醚,具体包括HEC和MHEC。
李勇直接持有公司2,831.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48.35%,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勇的一致行动人为李珂瑄,李珂瑄为李勇之女。李珂瑄直接持有公司14.52%的股份,李勇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发行人62.87%的股份。
银鹰新材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不超过19,516,66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公司原拟募集资金31,860.39万元,分别用于年产11,000吨纤维素醚技改扩建二期(新增5,000吨纤维素醚)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银鹰新材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林、贺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