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海德曼拟定增募资不超1.73亿 2020年上市募4.47亿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7日讯 浙海德曼(688577.SH)今日收报45.82元,涨幅1.69%。

  

  昨晚,浙海德曼发布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30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柔性自动化加工单元扩产项目、海德曼(上海)高端智能机床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将在发行竞价结束后公告披露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为高长泉、郭秀华、高兆春,实际控制人为高长泉、郭秀华、高兆春。高长泉与郭秀华为夫妻关系,高兆春为高长泉、郭秀华夫妇之子。高长泉直接持有公司12976733股,持股比例为23.99%;郭秀华直接持有公司6604280股,持股比例为12.21%;高兆春直接持有公司9335895股,持股比例为17.26%。同时,高长泉持有虎贲投资(持有发行人6.47%的股份)35.03%的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高长泉持有高兴投资(持有发行人4.03%的股份)27.31%的股权并担任法定代表人,郭秀华持有高兴投资10.00%股权。高长泉、郭秀华及高兆春三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57.23%的股份。本次拟发行股票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适用简易程序。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因本次发行融资规模较小,股权比例稀释效应有限,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浙海德曼2020年9月16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为1350万股,发行价格33.13元/股,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莉、叶云华。

  

  浙海德曼募集资金总额为4.4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2亿元。浙海德曼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多6081.63万元。浙海德曼9月10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计划募集资金3.21亿元,分别用于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浙海德曼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6530.87万元,其中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费用和承销费用3800.0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费用和验资费用1518.87万元,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684.34万元。

  

  浙海德曼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浙海德曼实现营业收入6.31亿元,同比增长16.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68.03万元,同比下滑18.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013.10万元,同比下滑19.0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87.29万元,同比下滑52.53%。

  

  

     

  

  浙海德曼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2023年一季度,浙海德曼实现营业收入1.51亿元,同比增长13.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2.50万元,同比下滑36.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67.16万元,同比下滑29.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9.89万元,同比下滑6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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