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谷林业”或“公司”)股票于2019年1月23日、2019年1月24日、2019年1月2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率累计超过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大福投资”)向除周大福投资以外的景谷林业全体股东发出部分收购要约,截至2019年1月23日,上述要约收购的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周大福投资持有景谷林业55.00%的股份。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9年1月23日、2019年1月24日、2019年1月2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率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核实:
2018年12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周大福投资向除收购人周大福投资以外的景谷林业全体股东发出部分收购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32,450,000股,股份比例为25.00%,要约收购价格为32.57元/股,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1月17日。截至2019年1月17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1月17日要约收购期间,最终有1,649个账户共计74,383,575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要约。
收购人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截至2019年1月23日,上述要约收购的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周大福投资持有景谷林业55.00%的股份。公司已于2019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完成交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截至目前,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郑家纯先生不存在正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相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近期公司股票交易波动较大,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