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首航节能,证券代码:002665)在2017年4月12日、4月1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核实,前期披露的公告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大股东以及董监高后证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大股东以及董监高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大股东以及董监高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