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互联拟向控股股东定增募不超9.6亿 两年一期连亏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0日讯 三五互联(证券代码:300051)昨日晚间披露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截至今日收盘,三五互联报13.50元,跌幅4.59%,总市值49.37亿元。 

  

  三五互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7,382,550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6,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股票发行的特定对象为三五互联控股股东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巨星”)。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五互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8.9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海南巨星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前,海南巨星持有三五互联51,601,566股股份,占三五互联总股本的14.11%,为三五互联控股股东。根据万久根与海南巨星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万久根将其持有的享有三五互联表决权的19,000,000股股份委托给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行使,海南巨星享有三五互联70,601,566股股份的表决权,占三五互联总股本的19.31%。 

  

  按照发行股数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海南巨星持有三五互联股份的比例将超过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海南巨星认购三五互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海南巨星已承诺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同意后,海南巨星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因此,三五互联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海南巨星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三五互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107,382,550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海南巨星将直接持有三五互联158,984,116股股份,占三五互联总股本的比例为33.61%,海南巨星合计控制三五互联表决权的股份比例将增加至37.62%。本次发行完成后,海南巨星仍为三五互联控股股东,三五互联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三五互联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旨在充实公司资金实力,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巩固控制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后方可实施。 

  

  2022年,三五互联实现营业收入1.77亿元,同比下降3.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21.33万元,上年同期为-2463.89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06.03万元,上年同期为-2985.4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40.45万元,同比增长170.17%。 

  

  2023年第一季度,三五互联实现营业收入4798.01万元,同比增长12.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79万元,上年同期为-141.0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1.14万元,上年同期为-220.0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6.68万元,同比下降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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