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7日讯 大名城(600094.SH)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昨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到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大名城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昨日,大名城发布了募集说明书(申报稿)(问询函回复更新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255,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松江区永丰街道H单元H24-07号地块项目(大名城映云间)、青浦区朱家角镇D06-01地块项目(大名城映湖)、上海大名城临港奉贤B10-02地块项目(大名城映园)、上海大名城临港奉贤B1101、B1201、B1301地块项目(大名城映园二期)、上海大名城临港科技城B02-02地块项目(大名城映晖)、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510,000,000股(含本数,下同),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5,000.00万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俞培俤在内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
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俞培俤将参与认购,合计认购股数不少于105,000,000股且不超过210,000,000股,其中,名城控股集团认购不少于55,000,000股且不超过110,000,000股、俞培俤认购不少于50,000,000股且不超过100,000,000股。
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俞培俤均承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募集出具日,名城控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俞培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由于其他对象尚不能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名城控股集团,俞培俤拥有公司35.41%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若均按上限计算,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75,325,057股增至2,985,325,057股。本次发行后,名城控股集团持有本公司11.58%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俞培俤直接持有公司3.83%的股份,陈华云女士、俞锦、俞丽女士、俞凯、俞培明、华颖创投和创元贸易合计持有本公司20.99%的股份。俞培俤拥有公司36.40%的表决权,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大名城表示,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增大资产规模,增强资金实力,降低财务费用与财务风险,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的同时,优化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负债结构。总体来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在有序推动公司地产业务发展的同时保障公司持续经营的安全稳健,为公司全体股东带来更大回报。
公告显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赵志丹、侯海涛。
大名城4月15日发布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显示,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2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03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9,970,000.00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9月25日出具天职业字[2014]11358号验资报告。
大名城发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73.61亿元,同比减少3.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亿元,上年同期为-4.1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905.91万元,上年同期为-6.1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4亿元,同比减少86.77%。
大名城发布的2023年一季度报告显示,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14.99亿元,同比增长82.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亿元,上年同期为-8324.0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828.42万元,上年同期为-8904.2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2亿元,上年同期为-7.9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