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中,买入股票和卖出股票的人不是一个,因而,必须有必定的规矩来标准股票成交的先后顺序。
现在,股市的竞价规矩主要为价格优先和时刻优先。以较高价格托付买入的优先于以较低价格托付买入的;以低价格卖出的托付优先于以较高价格卖出的托付。
假如价格相同,则先提交的托付优先成交。也便是说,不管生意,依照时刻先后顺序,提交托付早的先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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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停股票的原因:
一般来说,证券交易所规矩一个A股商场的股票一天的涨跌起伏为±10%,规矩S或许ST打头的股票一天涨跌幅极限为±5%,假如这个股票今日涨了,而且涨到最高的极限也便是10%,这个便是涨停板,假如跌了,跌到最大的极限便是-10%,这便是跌停板。
股票跌停指的是沪/深两市某只股票在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基础上,约束上下10%起浮,上涨10%为涨停,跌落10%为跌停,每天都可以涨停/跌停10%;st和*st最初的是5%的涨停/跌停约束;新股(N最初的)上市的第一天不受10%的涨停/跌停约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跌停股票
可以卖,还是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但是一般在跌停或涨停的情况下,买一和卖一的价位上都会有主力的很多筹码。
如果主力一心要封住涨跌停的话,此时买进或卖出的成交量会越来越小,即使你排队在主力大单的后面,到闭市也不一定会成交。如果在你挂单后涨跌停被打开你就可以成交了。
股市中,买入股票和卖出股票的人不是一个,因此,必须有一定的规则来规范股票成交的先后顺序。目前,股市的竞价规则主要为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
以较高价格委托买入的优先于以较低价格委托买入的;以低价格卖出的委托优先于以较高价格卖出的委托。如果价格相同,则先提交的委托优先成交。也就是说,无论买卖,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提交委托早的先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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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对于中小散户对某一个股票就算用跌停板价格委托卖出股票(前提就如你所说的股票价格在某一个水平上走平并不是现价接近跌停的状态下)不会现这种 情况,原因是一般股票的下方买入委托会有一定的数量。
如果你卖出的数量不够大,你的成交价格已经被下方的买入价格委托数量所吞噬,也就是说你虽然你卖出该股票的报价是跌停价格但下方的买盘较多,并不能使得股票价格真的能达到跌停价格,故此这种情况是不会在分时图上出现的。
若如果是大户进行这种卖出行为则有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原因是如果大户是刻意制造这种情况,故意大量卖出这股票且卖出价格为跌停价格。在涨停板上卖股票就只能以涨停的价格卖出,要真的卖个高价的话,可第二天卖出。
一般情况当天涨停的股票第二天基本会高开,可以再第二天高开时卖出。这个 要承担风险,也许还会继续涨停,也许就高开后就跳水了。跌停后的低价跟上边同理,跌停后第二天会低开,可以比前一天的低价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涨停跌停
跌停代表着利空,代表着亏损,但是不是只要是跌停就都是坏事呢?溯源认为也不竟然,有些跌停反而是不错的入场机会,那投资者持有的股票毫无利空消息出现跌停,应该果断止损,还是找机会补仓?咱今天就详细聊聊这个问题。
跌停常识普及1、跌停:即股票交易价格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动幅度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百分之几,超过后便停止交易。A股目前主板超过幅度为10%,科创板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停限制,第六个交易日设置为20%。
2、涨跌停是我国市场股票市场特有的交易制度。1996年之前,沪深证券交易所和国外成熟股市一样没有涨跌停限制,但是成立之初,市场体量有限,参与者以个人投资者为主,市场非理性波动频发且幅度较大。为了防止暴涨暴跌,过度投机,也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于是相关机构颁布并于1996年12月26日开始实施涨跌停制度。
具体规定以股票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基准,下一个交易日波动幅度在正负10%之内。这一规定一直沿用至今。需要注意:我国的涨跌停制度规定,在涨跌停价格上是可以成交。
涨跌停的好处与弊端很显然,涨跌停在一定程度上的确能防止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等异常现象,也会让会员单位锁定了每一的最大盈亏,这个出发点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涨跌停制度也人为的干涉了市场的流动性,在10%的限制之下,客观上起到了助涨助跌的作用。股票一旦跌停,不可避免的带来卖盘汹涌,但是下跌10%后不让卖出,这会加剧恐慌情绪,同样的道理上涨也成立。
这个时间市场是无效的,甚至可以说市场先生是错的,作为投资者,市场先生的错就是投资者的机会。例如2016年熔断机制实施下的市场恐慌。很多个股其实完全是情绪推动,整个市场被恐惧笼罩,没有任何道理可言。只不过能认识到这点,且能够克服恐惧买入者少之又少。巴菲特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就充分利用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