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9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32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立旺”,688678.SH)再融资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行业特点、前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情况和本次募投项目中3C类精密金属零部件的市场需求、自身技术提升情况,说明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新增产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福立旺4月24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显示,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7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南通精密金属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公司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福立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汤鲁阳、方磊。
福立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亿元,同比下降26.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0.56万元,同比下降80.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5.22万元,同比下降96.8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35.88万元,同比增长152.9%。
福立旺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7亿元,同比增长27.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亿元,同比增长32.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9亿元,同比增长15.2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亿元,同比增长418.84%。
福立旺于2020年12月23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4335万股,发行价格为18.05元/股,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左道虎、葛明象。福立旺募集资金总额为7.8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13亿元。
福立旺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多1.69亿元。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5.43亿元,分别用于精密金属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福立旺上市发行费用为6987.13万元,其中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5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