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金钰(600086)投资者索赔案正在进行中,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以积极联系律师参与索赔,通过**途径挽回损失。
东方金钰(600086)投资者索赔案前期已有胜诉判决先例,之后陆续有部分投资者索赔案获得了深圳中院立案。虽然,东方金钰(600086)已经退市,但这并不影响投资者进行索赔。律师提醒,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继续提起索赔。
案情回溯
东方金钰(600086)于2020年9月15日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通过其控制的姐告宏宁虚构销售和采购交易;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存在虚假记载;以及2018年半年度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应收账款存在虚假记载。
东方金钰(600086)被证监会行政处罚,遭受损失的投资者纷纷开始索赔,要求公司赔偿损失。根据东方金钰(600086)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解释规定,在2017年4月18日到2019年1月18日之间买入东方金钰股票,并且在2019年1月1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