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网北京4月10日讯 今日,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南矿集团,股票代码:001360)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截至收盘,南矿集团报28.15元,上涨83.03%,振幅74.71%,成交额9.19亿元,换手率65.34%,总市值57.43亿元。
公司主营业务为砂石骨料和金属矿山相关的破碎、筛分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后市场服务,是**技术**的中高端矿机装备供应服务商之一。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矿山机械制造。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顺山直接持有公司48.48%股份,通过金江投资间接控制公司7.03%股份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55.51%的股份表决权。同时,报告期初至今,李顺山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因此,李顺山为南矿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3年3月13日,南矿集团**过会。深交所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为:
1、营业收入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9,311.61万元、49,844.07万元、72,517.34万元、37,364.69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5.8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75%、29.56%、31.64%、36.42%,逾期金额较大。发行人营业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季节性分布结构存在差异。
请发行人:(1)结合终端应用领域、客户结构、收入季节性分布、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及执行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调节收入的情形,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销售的情形;(3)说明应收账款逾期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不实出资及财务不规范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2016年李顺山、龚友良以不实债权对发行人进行增资,涉及金额合计7,230.93万元,2021年以发行人分红款补足出资。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支付律师咨询费的情形。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存在通过个人银行卡收取货款、废料销售款等并支付成本、费用的情形。
请发行人:(1)说明不实债权的具体构成、形成方式、会计处理过程;(2)说明李顺山、龚友良在出资不实期间取得发行人分红款的合法合规性,以及以原值补足出资的合理性;(3)说明以不实债权进行增资征得全体股东同意的时点、具体方式和依据;(4)结合相关人员资金流水的**核查情况、律师咨询合同主要条款,说明是否存在未披露的使用个人银行卡收付款项情形,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或涉及商业贿赂的情形;(5)说明个人银行卡中用于资金分配的资金形成过程;(6)说明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深交所上市委会议指出南矿集团需进一步落实事项为:
1、请发行人:说明并披露是否就逾期应收账款的回收与客户签订补充协议,客户是否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回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同时,请保荐人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1)详细披露不实债权的具体构成、形成方式、补足过程及相关会计处理;(2)详细披露个人银行卡报告期期初及期末余额,资金来源及去向;(3)结合个人银行卡收付款项情况、律师咨询合同主要条款,说明并披露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或涉及商业贿赂的情形。同时,请保荐人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南矿集团本次在深交所主板公开发行新股5,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5.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8,438.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1,452.81万元。
南矿集团实际募资净额比原拟募资少43,958.75万元。公司2023年4月4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原拟募资115,411.56万元,用于“高性能智能破碎机关键配套件产业化项目”、“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综合科技大楼建设与智能运维平台建设项目”。
南矿集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蒋猛、郑尚荣。
南矿集团本次发行费用合计为6,985.19万元,其**信证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4,722.91万元。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南矿集团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9,311.61万元、49,844.07万元、72,517.34万元和37,364.69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6,169.82万元、39,107.87万元、50,049.69万元和30,775.48万元,收现比分别为0.92、0.78、0.69和0.82。
以上同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6,457.80万元、9,001.84万元、11,191.68万元、6,105.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475.82万元、8,878.04万元、10,956.94万元和5,893.9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992.50万元、8,642.65万元、9,052.94万元和5,347.6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931.16万元、5,043.66万元、2,337.21万元和3,041.23万元,净现比分别为1.38、0.56、0.21和0.50。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366.20万元,净利润12,565.0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409.09万元,较2021年度的增长幅度分别为19.10%、12.27%和14.9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342.83万元,同比增长470.89%;净现比为1.06。
公司预计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2,900.00万元至15,700.00万元,同比变动-2.31%至18.89%;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100.00万元至1,500.00万元,同比变动-19.97%至9.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100.00万元至1,500.00万元,同比变动-2.54%至32.90%。
报告期内的2019年和2021年,南矿集团进行了相应的利润分配,分别分配2,322.59万元和14,590.00万元。2019年和2021年,南矿集团累计分配利润16,912.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