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0日讯 “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
据华商报-二三里资讯报道,4月3日,市民张女士求助,称其9周岁的弟弟在3月期间拿父亲手机玩“QQ飞车手游版”、“和平精英”两款游戏并进行多次充值,总计充值金额1700余元。张女士称,平台一直要求家人提供各种关系证明,家人也及时开具出了相关证明资料,目前只希望平台尽快能核实情况进行退款。
4月4日,某平台未成年人游戏监管专线工作人员表示,请告知孩子的监护人,不要打骂和批评孩子,平台核实到有未成年不理性消费,都会妥善退费处理,系统已核实到张女士有向平台反馈该事,也有人工专员将此问题进行反馈,平台还处理当中,目前需要张女士等待结果。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