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4日讯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日前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联想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分公司销售抽检不合格产品案》(深市监南处罚〔2023〕蛇口33号)。
北京联想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分公司存在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对北京联想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分公司罚款6678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4月7日。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北京联想科技有限公司为来酷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来酷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5.98%,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为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联想集团(HK0992)年报显示,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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