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江苏证监局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给《大众证券报》2016年“苏交科一中层被投诉内幕交易”独家报道做了最终结论。被投诉的当事人、时任苏交科(300284)检测院副院长杨扬被认定为非法获取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与杨扬同日、同项事由被处罚的还有时任苏交科市政设计研究三所所长徐剑。此外,去年底时任苏交科总裁顾问和技术管理副总工程师张卫星亦因此事受到处罚。
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证实了L女士的举报。2016年1月初,苏交科经中介机构推荐,启动收购美国环境检测服务商Test America Environmental Services LLC(下称Test America)的项目。2016年2月,苏交科第一轮报价函获标的公司卖方顾问同意后,苏交科获取了标的公司数据库访问权。2016年3月,苏交科总经理王某华、副总经理朱某宁、投资分析师梅某然前往美国考察标的公司,回国后,公司决定推进该项目。2016年3月30日,公司向卖方顾问发出第二轮报价函。3月31日,卖方反馈同意报价。4月1日,苏交科与Test America签署排他协议并安排中介机构启动尽职调查。4月11日,在当月职能部门例会上,公司发展部负责人承某就该项目作了汇报。此后,公司持续推进该项目。2016年5月19日收市后,公司向深交所提交停牌申请。5月20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同日股票停牌。8月10日,公司股票复牌。
江苏证监局认为,苏交科收购TestAmerica项目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在公开前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内幕信息。苏交科在相关人员赴美国考察后于2016年3月30日发出第二轮报价函,此时该信息已具备重大性特征,2016年5月20日,苏交科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开内幕信息,因此,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5月20日。苏交科总经理王某华、副总经理朱某宁、投资分析师梅某然、发展部负责人承某及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共49人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就在杨扬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的同日,江苏证监局给苏交科时任市政设计研究三所所长徐剑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徐剑与承某为同乡,工作之余交往密切,2016年5月17日两人有过通话及短信联系。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的2016年5月18日,徐剑使用本人证券账户,通过本人手机下单买入“苏交科”143100股,成交金额2685986元,苏交科复牌后全部卖出,获利750554元。徐剑证券账户自2016年起长达5个月未交易“苏交科”,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临近停牌时点的5月18日,集中卖出其他5只持仓股票,并通过银证转账转入100万元,汇集资金全部买入“苏交科”,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与杨扬一样,江苏证监局对徐剑处以“没一罚二”决定:没收违法所得750554元,并处以1501108元罚款。
在江苏证监局给杨扬、徐剑处罚决定书的上一份是给了内幕交易苏交科股票的张卫星。张卫星时任苏交科总裁顾问、技术管理副总工程师。2016年4月11日,张卫星参加当月职能部门例会,会上承某汇报了美国收购项目,因此,张卫星不晚于2016年4月11日知悉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张卫星自2016年4月19日起至苏交科停牌前的5月19日,使用亲属的证券账户持续买入“苏交科”股票共计100000股,成交金额共计1991046元,苏交科复牌后全部卖出,获利341981元。与杨扬、徐剑不同,张卫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根据张卫星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江苏证监局决定:没收张卫星违法所得341981元,并处以683962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