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尔佳股票,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特尔佳,证券代码:002213)交易价格于2018年12月13日、2018年12月14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管理层、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核查询问,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2018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拟采用现金方式收购姜天亮先生及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其他股东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标的公司不少于51%的股权。姜天亮先生及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拟向公司转让标的公司股权,使标的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预计该交易事项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标准,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8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拟收购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框架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姜天亮先生签署《拟收购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2018年8月3日,公司已累计向本次交易对方姜天亮先生支付定金共计人民币1,5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尽职调查等工作中了解的情况、重组方案进行分析、论证和研究。由于本次重组涉及的工作较多,所需时间较长,公司正督促标的公司及各中介尽快完成本次重组相关工作,并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详情参见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2018年7月27日、2018年7月31日、2018年8月8日、2018年8月22日、2018年9月5日、2018年9月19日、2018年10月11日、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1月8日、2018年11月22日、2018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拟收购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8-093)、《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8-097)、《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8-100)、《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8-104)、《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8-105)、《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8-110)及相关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在完成尽职调查、审计、资产评估等必要程序后,各方还需友好协商并就本次交易签署正式交易协议,《框架协议》为各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交易内容以各方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同时,本次交易事项需由相关方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履行一系列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等。因此,本次交易最终付诸实践与否、以及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变动,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预计公司在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45.00%至4.96%之间,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557万元至1,063万元。该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为准,详情参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4、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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