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0日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18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4月7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南京聚隆”,300644.SZ)再融资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3月22日,南京聚隆发布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显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85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年产5万吨特种工程塑料及改性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30吨碳纤维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南京聚隆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南京聚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南京聚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南京聚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南京聚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胡耿骅、张延冬。
南京聚隆于2023年1月30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50万元-54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45%-69.9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925万元-45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7.86%-13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