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0日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19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4月7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明阳电路”,300739.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融资规模的合理性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首发募投项目之“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尚未完全达产;前次可转债募投项目之“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平方米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项目”尚在建设期。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向“年产12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PCB专线建设项目”等。本次募投项目与首发募投项目产品类型存在一定重合。
请发行人:(1)说明首发募投、前次可转债募投和本次募投项目的生产线是否具有专用性,是否可切换用于生产不同产品;(2)说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融资规模的合理性。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明阳电路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宁、曹子建。
明阳电路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48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年产12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PCB专线建设项目、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明阳电路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4850.00万元(含4485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明阳电路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明阳电路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明阳电路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明阳电路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76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80万股,发行价格为22.30元一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6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731147.8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9108852.2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1月2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019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81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6.7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共计673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16483.5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883516.5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707号”《验资报告》。
明阳电路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明阳电路实现营业收入19.69亿元,同比增长6.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亿元,同比增长66.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1亿元,同比增长123.8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8亿元,同比增长44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