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自成立以来,围绕激发市场活力,在制度供给方面进行了包括分层管理、交易制度改革在内的一系列有益的探索,但仍未能有效改变流动性低迷的状况。
对此,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带来关于优化新三板政策供给更好服务中小企业的建议。他认为,新三板亟需进行更具针对性的制度创新和配套制度完善,以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创新与发展。
田轩指出,要以全面注册制为抓手,打通全市场转板通道,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板块之间的良性竞争。以创新层为依托,进一步拓展新三板转板通道。待北交所以及创新层发展成熟之后,应进一步打通新三板创新层(符合科创板或创业板定位的中小公司)向科创板和创业板的转板上市通道。
此外,可逐步建立四板与新三板的双向转板制度。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发展成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建立新三板至四板的双向转板制度。
流动性结构性矛盾凸显
在专业人士看来,即便是经历了分层改革,不论是以集合竞价交易还是做市交易,新三板个股流动性目前仍聚集在头部股票,结构性矛盾突出,并未达到激发市场整体活力的要求。另外,市场合格投资者不足,结构较单一。
针对初创期公司,为其持股高管、员工、早期股东等提供上市前大宗交易服务;针对成长期的公司,提供私募发售和股票回购服务,包括从账户设立、发起融资到交易清算的全流程服务;搭建二级市场拍卖系统,为成长期的公司提供公司股权二级市场拍卖服务。
另外,为较成熟的、有流动性需求但未进行公开发行的公司提供多轮融资服务;针对即将公开发行上市的成熟期公司提供定制化二级市场交易;为未进行公开发行的公司的管理层提供期权换股和合规性服务,包括确定行权价格、设计交易方案等。
建立特色信息披露制度
全面注册制的到来,信息披露无疑成为更为重要的一环。对此,田轩认为,要建立符合新三板市场特点的信息披露制度。针对挂牌公司差异化大、监管跨度大的情况,在确保底线监管同时,集中力量抓信息披露这一重点环节。
具体来看,一方面,紧盯关键时间节点,督促挂牌公司在筹备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提交辅导备案申请,辅导备案受理及验收等关键时间节点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加强对年报、中报、季报定期披露管理,对因故不能按时披露、延迟披露的,净利润发生重大变化的,要求其及时采取快报、预报等方式说明,提高信息透明度,稳定市场情绪。
不仅如此,在田轩看来,要以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参照,分层设计信息披露标准,建立符合新三板市场特点的信息披露制度。
此外,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的软服务建设,建立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精准电子化信息披露制度。针对不同的交易和转让需求,坚持强制性信息披露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相结合,鼓励企业采用投资者互动的方式,通过电子渠道及时发布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降低公司信息成本及投资者信息处理成本,吸引更多的长期投资者。
完善做市交易制度
具体来说,田轩建议,可进一步降低做市商业务资格要求,鼓励具备丰富经验和有较强做市业务能力的中小券商参与进来,充分发挥做市交易积极作用。
其次,针对新三板现有做市商制度进行优化,加强对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做市全覆盖,并建立做市激励机制,基于每月新增做市股票数量的增长情况进行分档,针对新增做市股票数量对券商予以额外资金奖励。
最后,田轩进一步表示,在全面注册制背景下,可推动交易所市场化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打破原有各板块之间封闭运行、缺乏良性互动的局面,促进新三板不断开拓创新以提升自身实力。
同时,进一步优化板块联动,梳理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通路,完善有利于对企业升降级形成激励以及服务于各类企业、各生命周期的市场体系,促进各板块良性竞争,错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