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网北京3月13日讯 银**网站近日公布的**银**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银保监罚决字〔2023〕3号)显示,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息保护不审慎。**银**浙江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金华银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审查任命董事、**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