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拟定增募资不超过50亿元 股价跌2.56%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6日讯 今日,东方电气(600875.SH)股价下跌,截至收盘报17.87元,跌幅2.56%。

  

  4月4日晚,东方电气披露《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电气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其中,东方电气集团拟认购金额为50000.00万元,最终认购股份数量由东方电气集团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除东方电气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东方电气集团不参与竞价,但按照竞价结果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若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未形成有效的竞价结果或无人报价认购,东方电气集团仍将以发行底价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底价为东方电气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孰高值。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东方电气集团以现金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对认购股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73亿股(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5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入包含收购子公司股权类项目、建设类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对象中,东方电气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另外,本次发行募集现金部分用于向东方电气集团购买其所持有的标的资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公告日,东方电气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5.41%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55.44%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东方电气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以加速实现公司战略规划,推动新型能源行业;加速推进公司智能制造转型工程,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强对主要子公司控制,增厚公司归母净利润;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

  

  据东方电气2022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53.53亿元,同比增长15.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5亿元,同比增长24.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82亿元,同比增长35.0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10亿元。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sysxhz@126.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sysxhz.com/a/320510.html
房地产开发板块跌0.88% 海南高速涨8.11%居首
« 上一篇 2023-04-08
联合水务换手率81% IPO募资2.5亿2022年净利降约8%
下一篇 » 2023-04-08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