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6日讯 “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
据河南电视台《小莉帮忙》栏目报道, 长垣村民张女士近日反映,“小孩今年十二岁了,你看他拿着手机看有没有人过来,然后用我的手机扫码进行支付,用他的手机开始打游戏。他把消费明细删了,九万九千零八。”“(记者:你都玩啥游戏了)王者荣耀、和平精英、火影忍者。”张女士的孩子同时玩了三个游戏。
某未成年人游戏监管专线工作人员回应称,“我们这边帮你把情况备注一下,您24小时关注我们小程序更新的情况好吗。我们核实未成年不理性消费,都会妥善退费,现在要等待审核一个情况。我们本身未成年实名账号,都是有登录包括充值限制,帮助家长进行管理所有孩子的充值,我们建议家长妥善保管自己的手机,包括支付账户密码,也是杜绝此事发生的。”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