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9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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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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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6-013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赵平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黄正坤先生,董事、总经理助理兼财务负责人韦永生先生,独立董事程源伟先生,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余霞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6-014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配套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 3月29 日,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涪陵榨菜”)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目前各项目运行均为公司投入的自有资金参与流转,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配套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拟用募投项目配套资金补充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缺口之后,将剩余的募投项目配套流动资金11,931.59万元,用于募投项目运行和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后期按合同约定还需支付的设备尾款及质保金601.00万元,全部用自有资金支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11号文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 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9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币3,583.1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376.89万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89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24,000.00万元,本次发行超额募集资金为28,376.89万元。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对超募资金作出的安排
根据公司2010年4月13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成功后,若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足募集资金项目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量超过募集资金项目需求,则剩余部分作为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公司利用超募资金替换投入三个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榨菜食品生产线、榨菜计量包装自动化改造项目、年产5,000吨榨菜乳化辅料生产线项目)自筹资金部分、投资建设原料加工储藏池和榨菜产品自动装箱打包项目,2011年由于经营活动所需,使用了超募资金5,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仍有980.86万元的超募资金未确定用途。
三、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存放与管理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情况
(一)根据《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年产4万吨榨菜食品生产线项目”、“榨菜计量包装自动化改造项目”、“年产5,000吨榨菜乳化辅料生产线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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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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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共投入建设资金34,464.44万元,比原预计使用建设资金32,619.09万元超出预算1,845.35万元, 超出预算的1,845.35万元用项目配套流动资金投入,剩余配套流动资金11,931.59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上述建设项目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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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拟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项目配套资金11,931.59万元,占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22.78%。
七、使用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资金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项目配套资金11,931.59万元,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其全部项目运转均是公司自有资金参与运营,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资金,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首发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认为: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情况。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6-015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未确定
用途的超募资金及专户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及专户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都已全部建成投产,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980.86万元和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各专户历年累计利息3,093.54万元,共计4,074.4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从2016年1月1日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之间产生的利息将一并转出,不再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11号文批准,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 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9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币3,583.1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376.89万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89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24,000.00万元,本次发行超额募集资金为28,376.89万元。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对超募资金作出的安排
根据公司2010年4月13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成功后,若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足募集资金项目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量超过募集资金项目需求,则剩余部分作为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三、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存放与管理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情况
(一)根据《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年产4万吨榨菜食品生产线项目”、“榨菜计量包装自动化改造项目”、“年产5,000吨榨菜乳化辅料生产线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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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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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未确定用途超募资金和专户利息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52,376.89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计划使用募集资金51,396.03万元,未确定用途超募资金980.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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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拟将未确定用途超募资金980.86万元和截止2015年12月31日各专户累计利息3,093.54万元,共计4,074.4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必要性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各项目的运转都是公司投入的自有资金参与运营,公司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好味源榨菜原料加工贮藏池项目、珍溪榨菜原料加工贮藏基地项目、垫江坪山榨菜原料整理、淘洗和切分加工生产厂房及配套工程项目等也需要资金支持,为更好地运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需将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980.86万元及截止2015年12月31日各专户历年累计利息3,093.54万元,共计4,074.4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是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采购和加工原材料需大量的资金;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加快行业并购整合步伐,加快市场拓展速度,也需要有充足的资金支持才能确保公司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
八、公司承诺
(一)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
(三)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九、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980.86万元和截止2015年12月31日各专户累计利息3,093.54万元,共计4,074.4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都已陆续全部建成投产,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980.86万元和截止2015年12月31日各专户累计利息3,093.54万元,共计4,074.4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我们审查认为,该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从内容和程序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同意公司将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980.86万元和截止2015年12月31日各专户累计利息3,093.54万元,共计4,074.4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980.86万元和截止2015年12月31日各专户累计利息3,093.54万元,共计4,074.4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从内容和程序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同意公司将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980.86万元和截止2015年12月31日各专户累计利息3,093.54万元,共计4,074.4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首发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认为: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情况,招商证券无异议。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6-016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华富榨菜厂脆口扩能及配套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涪陵榨菜”)为解决脆口榨菜产能不足及小批量榨菜产品的配套生产问题,同时为了实现生产自动化,保证产品质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建设“华富榨菜厂脆口扩能及配套改造项目”。
本项目建设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华富榨菜厂脆口扩能及配套改造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华富榨菜厂脆口扩能及配套改造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街道办事处大石庙居委华富榨菜厂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华富榨菜厂现有的榨菜生产车间、消防、给排水和动力等配套设施,以及原乳化辅料生产线搬迁到新建的江北园区后留下的闲置车间,购置设备57台/套,改造设备26台/套,对现有2条榨菜生产线进行改造,建成2条脆口榨菜生产线和1条小批量榨菜产品生产线,形成年产脆口榨菜产品18000吨,航空、碎米等小批量榨菜产品5000吨的生产能力。
5.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计划在1年内完成改造:准备期3个月,施工建设期9个月。
6.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4,718.36万元,其中:新增建设投资3,091.42万元,新增全额流动资金1,626.94万元。
8.经济效益分析:本项目达产年营业收入23,623.49万元,缴增值税2,806.78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280.68万元,所得税734.09万元,所得税后利润4,159.85万元。改造后与改造前相比,年新增营业收入7,318.03万元,新增所得税后利润1,555.88万元,盘活了存量资产的同时,还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项目实施必要性分析
1.保证市场供给的需要
2013年至2015年期间,公司获得了长足发展,明星产品脆口榨菜呈逐年上涨趋势,2015年脆口榨菜销量超过7000吨,2016年预计销量15000吨左右,而华富榨菜厂脆口榨菜设计生产能力只有6000吨/年,生产能力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急需对华富榨菜厂脆口榨菜生产线进行扩能,同时在保证现有小批量榨菜产品市场供给的前提下,完成配套的小批量榨菜产品生产线改造,保证市场供给。
2.产品结构调整的需要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卫生安全、营养丰富、品种多样、食用方便、风味独特的榨菜产品需求持续增长。公司为应对消费需求变化,积极调整产品结构,脆口榨菜作为公司近年转型升级明星产品,目前已成功的推向市场并被消费者接受。通过实施华富榨菜厂脆口扩能及配套改造项目,提高榨菜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自动化程度,改善榨菜产品品质,有利于巩固“乌江”榨菜在市场上的领导地位,带动涪陵榨菜产业转型升级。
3.榨菜产业持续发展的需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经济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外出打工,本地劳动力价格也随之上涨,作为劳动密集型的榨菜企业招工困难,劳动力成了制约榨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重要因素。华富榨菜厂生产设备已经老旧,其中:德国进口设备自动化生产线已经使用10年以上,急需更新;另一条生产线榨菜经淘洗脱盐拌料后靠人工进行计量包装,生产效率低,产品卫生难以保证。为提高榨菜生产劳动效率和榨菜产品卫生水平,需对华富榨菜厂老旧榨菜生产线进行改造,利用近年研发的先进生产设备,实现榨菜从原料起池、淘洗、脱盐、包装到成品整个生产过程的自动化。
三、项目的风险分析与对策
本项目实施主要面临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
1. 市场风险。尽管公司通过多年的生产经营和销售网络建设,在国内建立了巨大的销售网络,积累了丰富的榨菜生产销售经验,市场风险较小。但不排除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通胀和食品安全的影响,对脆口榨菜产品进一步开拓市场造成一定的困难,不能达成预期目标,导致脆口榨菜产品生产线产能不能充分发挥。
2. 自然灾害风险。本项目榨菜产品所需要原料为青菜头,如在青菜头生长期间发生大规模的自然灾害或病虫害,青菜头大量减产,将因原材料不足而导致经营风险。公司将花大力气建立配套的榨菜原料种植基地,做好种植基地的发展和稳定工作;搞好基地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努力提高单产和质量;加强榨菜原料栽培种植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工作,提高青菜头种植适应性和扩大种植区域;做好青菜头生长期间病虫害防治工作。通过强化原料种植基地发展和提高栽培种植技术水平,稳定榨菜原料种植面积和单产,将自然灾害风险减至最低,保证本项目榨菜产品的原料需要。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4,718.3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091.42万元,全额流动资金1,626.94万元)投资建设“华富榨菜厂脆口扩能及配套改造项目” 有利于保证市场供给,产品结构调整,也是榨菜产业持续发展的需要,从而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用自有资金4,718.36万元投资建设“华富榨菜厂脆口扩能及配套改造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华富榨菜厂脆口扩能及配套改造项目”有利于保证市场供给,产品结构调整,也是榨菜产业持续发展的需要,从而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用自有资金4,718.36万元投资建设“华富榨菜厂脆口扩能及配套改造项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