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7日讯 南极光(300940.SZ)于昨日晚间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42亿元,同比下降31.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53.77万元,同比下降208.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875.72万元,同比下降260.5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196.08万元,同比增加32.5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南极光2022年的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南极光于2021年2月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数量为2960.64万股,发行价格为12.76元/股,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贾文静、龚思琪。南极光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3.7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2亿元。
南极光最终募集资金比原计划少1.88亿元。南极光于1月29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5.21亿元,3.40亿元用于LED背光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7272.65万元用于5G手机后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6440.97万元用于LED背光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4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南极光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4535.05万元,其中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保荐费用3000.00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费用650.00万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49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