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6日讯 “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
据河南电视台《小莉帮忙》栏目报道,鹤壁市民余女士说,从2022年12月25号到2023年2月13号,在十几个平台上,大概两个月的时间21岁的姑娘把八万多全充游戏了。她已经**了,但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脑子,初中的时候已经确诊了是精神分裂症。近日,两家公司陆续退回来31000多块钱。余女士说,在广东天宸消费了57000多,在4399平台花了5443元,都退回来一半。
余女士表示,九游还有巨人网络充值的钱还没有退,数额也很大。对此,广州九游客服回应称,“21岁的话实际成年了。我这边只能帮您记录一下。”巨人网络客服回应称,“经过核查给到我们的回复是,这个账号是不支持退款的,账号是属于成年人体验。我们会将你描述的情况,以及您的诉求如实为您去进行反馈。”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