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李律师。今天给大家讲讲股东大会对哪些事项具有决策权。
关于决策权,就是对企业的所有活动拥有选择、确定的支配权力,具有强制性的力度,也是法律认可效力的。
在公司体系里,只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拥有公司的决策权,只不过股东大会决策权是普遍性的集体行使,董事会决策权是相对集中行使,并且股东大会决策的效力高于董事会的决策。
与公司决策权对应的,有三个方面的联系和表现,需要说明白:
一是决策人身份 比例确定决策,即全体股东都是企业的主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共同享有决策权是必然的,以过半数、超三分之二比例的股权意见决定决策结果,并非以某领导的意见作出决策,也并非依据科学原理作出决策,至多领导意见或者科学理论也就是对决策起到引导的作用。
二是决策人的权力大或小,是根据股权大或小确定,不一定与个人能力、素质的高或低相匹配,例如被股东大会选举出来的董事会成员,必然是以股权为主要衡量依据的,虽然其人品可能不是大家佩服的。
三是决策人的责任,与权力是同步的,也就是不管将来发现决策是有利的或是不良的,都要自己承担决策后果,决策权越大承担的责任也越大,如果决策失误还要被追究责任的。
我需要略微提示一下,不要把决策权与决定权等同看待。一般而言,决策权都是针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是针对一般的、较小的问题作出的,所以股东大会行使的决策权,都属于公司的重大事项,当然其中也可以包含一般的、较小的事项在其内。
公司法规定了属于股东大会作出投票表决的十一项事务如下: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这个既有抽象概括也有具体数字的事情,对公司的影响是方向性的,要由全体股东决策是恰当的。
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这是选择股东财产在公司的守护者,谁的股权多谁入选的可能性更大,也包括股东们愿意为此支付费用,让守护者个人的劳动获得一定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为公司财产安全再加设一道监督的防护网,是很有必要的,当然是股东们希望监事能够为股东们做到火眼金睛,不徇私情,形成董事会、总经理惧怕的威慑力量。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董事会的工作做得怎么样,既需要董事会自己总结和讲出来给大家听,还要让大家评头论足审视一番,是优良或是合格或者不及格,都要股东大会的多数意见来决定。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对监事会的工作,如同对待董事会那样的审查。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公司经营需要花什么钱办什么事的计划、实际花多少钱办多少事的执行情况,每年都要让股东们知晓并表决同意还是不同意。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这要分为股东们欢喜或忧虑的两种态度了,有利润怎么分配,有亏损怎么弥补,董事会提出的方案,股东们是否同意,要看多数人的意见而定。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发行债券,有利于获得外部资金支持生产经营活动,但是也要负担利息责任,是否可行,需要大多数股东同意。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这个事项很大,不仅需要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还要三分之二的多数同意才行。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想要变动公司章程中已经确定的事项,也需要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同意,才能改变。
另外,需要特别提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涉及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事项,不但应当拿到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而且还要达到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算是议案通过。
上述种种事项,都是要拿到股东大会上表决的,在此之下、之内的权力,将体现和落实到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那里。如果在上述事务里面已经包含了一些之下、之内的确定性内容,则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按照执行就可以了。
至于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的职权,与股东大会的决策权相比较,差别在哪里,请大家先记住股东大会的决策权内容,待我讲到董事会职权、总经理职权时,再分别对比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