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3日讯 据深交所网站3月31日消息,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深交所于2022年6月30日依法受理了千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2023年3月30日,千嘉科技向深交所提交了《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保荐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千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千嘉科技主要从事智能表具与公用事业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提供增值业务服务。自成立以来,公司聚焦公用事业领域,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业务涵盖智能表具、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及增值业务三大类产品及服务,助力燃气及水务运营商实现信息化、智能化与数字化管理。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公司前身千嘉有限系成都燃气的控股子公司,控股股东为成都燃气,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千嘉有限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6,251.0853万元,新增股东为中国石油。本次增资完成后,成都燃气持有千嘉有限的股权比例从52%降低为41.59%,中国石油持有千嘉有限20.01%、华油集团持有千嘉有限20%股权。根据成都燃气《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自2020年5月起成都燃气不再将千嘉有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自2020年5月至今,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鉴于公司股权结构、董事会决策机制及董事会成员构成等特点,公司经营方针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系由全体股东充分讨论后确定,无任何单独一方能够决定和实际控制,因此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千嘉科技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股数不超过4,46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原拟募集资金61,000.00万元,分别用于智慧燃气研发生产基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千嘉科技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鑫、严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