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迪马股份(600565.SH)公告,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银控股”)通知:东银控股原定将于2022年12月20日之前应支付的2022年留债利息,受疫情及行业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未能予以支付。据了解,东银控股将尽快与债权人共同商讨后续实施方案。
据悉,公司一直以来严格遵循规范运作要求,执行“五分开”原则,与控股股东之间保持独立性,有效进行风险隔离。东银控股债务重组至今,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提供借款及担保的情况,且与控股股东债务无任何关联及连带责任,始终保持正常经营。故上述债务重组利息未支付,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公告披露日,东银控股及一致行动人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赵洁红共计持股43.12%,上述股份均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鉴于债务重组利息未支付,后续存在所持股份被司法处置的风险。若后期存在司法处置,东银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可能会发生变化,不排除对公司控制权产生一定影响。
先前公告披露,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开发、以及符合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要求的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上述债务重组利息未支付,目前对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暂无重大影响,若后期东银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对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产生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