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31日讯 “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
据华商报-二三里资讯报道,张女士近日反映,8岁的女儿用爷爷手机玩蛋仔派对游戏,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充值11065元。查询支付账单发现,微信里的零钱支付给名为“广东天宸”的收款方。张女士发起未成年人充值退款申请,但却提示审核失败。通过截图看到,提交信息缺失申请人与未成年人的关系证明、账单录屏、账号实名人等信息,需要在修改后重新提交申请。随后,张女士再次补充相关资料,几天过去,审核动态一直未更新。
记者致电广东天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方客服通过账号查询到张女士提供的资料不齐全,“需要再补充一个微信录屏,把微信上面的实名认证个人信息和广东天宸在此商户交易所有的账单录在一个视频内”,客服说,“根据资料提供完整正确程度,后续核实到未成年人消费可信度高,会积极进行妥善处理。”客服表示,在申请人的材料提交后,审核时间有5-7天,如果需要补充材料,需申请人重新提交,具体进度视申请人补充材料完整程度而定。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