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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8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郑
江先生的通知,其于 2013 年 11 月 01 日至 2015 年 6 月 15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550 万股(2013 年
和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应变更为 9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26%。本次减持后郑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9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233%。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万股) (%)
大宗交易 2013.11.1 8.56 50 0.3797
大宗交易 2014.5.14 14.55 100 0.7593
郑江
大宗交易 2015.5.22 11.90 200 0.4218
大宗交易 2015.6.15 14.42 200 0.4218
合 计 550* 1.9826
注: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每 10 股转增 8 股),总股本由 13,170
万股变更为 23,706 万股,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每 10 股转增 10 股),
总股本由 23,706 万股变更为 47,412 万股。2013 年和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2013.11.1 减持的 50 万股相应变更为 180 万股,减持比例即为 0.3797%,
2014.5.14 减持的 100 万股相应变更为 360 万股,减持比例即为 0.7593%,合
计减持 550 万股相应变更为 940 万股,减持比例即为 1.982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万股) 份比例 股数(万股) 份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3,132 6.6059 2,192 4.6233
郑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83 1.6515 248 0.5231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49 4.9544 1,944 4.100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
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
4、本次股份减持后,郑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 4.6233%,不再属
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5、郑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曾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郑江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在股份锁定期内减持
公司股份的情形,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除上述承诺外,郑江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
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截至目前,
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6、上 述 权 益 变 动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2015 年 6 月 16 日“巨潮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确认函
2、《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