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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
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
2014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专 项 审 核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112号
关于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
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2014年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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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南方东银置地有 1
限公司2014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三、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关于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
2014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 情况概述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12 日
经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国有股权转让竞拍的议案》。本
公司采用协议方式以挂牌价人民币 26,556.45 万元受让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所持有的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东银)60%国有股权。本公司
董事会与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商议,同意公
司收购东银控股所持南方东银 40%的股权,收购价以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的《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 60%
的股权的项目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12]127 号)评估价值基础上*95%,收购价
确定为 16,819.085 万。上述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南方东银 100%股权。本公司聘
请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南方东银 2012 年 7-12 月及 2013 年度合并
合南方东银实际经营情况,于 2012 年 11 月 26 日出具《关于盈利预测补偿承诺函》,
对南方东银 2014 年盈利预测做出承诺:
若南方东银 2014 年实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低于 16,938.65 万元,东银
控股将承诺以现金补足该年利润差额,并在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后一个月内一
次性支付予迪马股份。
二、 2014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的财务
报表的审计结果,南方东银 201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 18,154.19 万
元,已达到东银控股承诺的经营目标。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