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本补充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于2019年3月20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5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并于2019年3月22日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350亿元,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4.28%。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本公司资本以提高偿付能力。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